2010年5月23日 星期日

砸爛美國大使館

延續上一篇的話題,1957年5月24日美國大使館被砸爛的當天,恰好美國駐台大使藍欽(Karl L. Rankin)休假人不在台灣,等他稍晚匆匆由香港搭飛機回到台北,大使館已經是下面幾張照片的殘破模樣。


▲ 暴動發生後,美國駐台大使藍欽查看大使館內部損壞情形
 (圖片來源: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 國家文化資料庫)


▲ 美國大使館外堆放著被砸壞的桌椅,3個老外在商討如何善後
 (圖片來源: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 國家文化資料庫)


▲ 美國大使館內被砸爛的打字機、桌椅及檔案櫃
 (圖片來源: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 國家文化資料庫)


▲ 美國大使館內文件、書本散落一地,窗戶也都被打破了
 (圖片來源: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 國家文化資料庫)

藍欽對此當然是氣到火冒三丈,在1957年5月26日不顧國際外交禮節,直奔士林官邸找總統蔣介石興師問罪,老蔣推說一切都是民眾自發性的行為,他一概不知。但一般相信,這事件的背後有蔣經國在撐腰。

美國大使館於5月25日向台灣外交部提出的抗議信內容如下:
逕啟者:玆為重申昨晚對閣下所作之口頭聲明,謹國新聞處遭受暴民搗毀事件,正式提出強硬之抗議。警方遲遲未能採取適當行動,以保護此等建築物及其他美國財產,尤屬難辭其咎。
玆特代表本國政府要求充份道歉並對所受損失予以全部之賠償,本大使順向
貴部長重表崇高之敬意。
此致
中華民國外交部葉部長公超閣下
藍欽 1957年5月25日

外交部當天立即做了回覆,內容如次:
逕復者:接准貴大使本日下午面交沈次長之照會,業已誦悉,茲謹向貴大使聲述本國政府對於貴國政府及人員因昨日在台北所發生之不幸事件而遭受之財產損失,願負完全責任,本部準備及早與大使館供同手,調查損失實況,以確定中國政府所應賠償之數額,此點昨已由著大使轉達國務院矣。
本部長玆奉政府之命代表本國政府對昨日不幸事件申致誠摯之歉忱並重表深切之遺憾!
本部長於轉達上述各範之外,並願表達本國政府之懇切願望,即深盼貴我兩國素有之悠久睦誼,絕不致因此次不幸事件而蒙受任何影響。
本部長順向貴大使重表崇高之敬意。此致
美利堅合眾國駐華全權大使藍欽閣下
葉公超 民國46年5月25日

另外,行政院長俞鴻鈞在1957年6月14日於立法院提出調查報告,對於該事件發生經過亦有官方版本的詳細說明,調查報告全文長達2萬餘字,林小昇節略有關事件當天美方使館被民眾損毀的情形如下:

1.美國大使館之被損毀:

(1)5月24日上午10時許,死者劉自然之妻奧特華,由劉之表兄馮允生(台北市遠東旅行社經理)陪同,手持中英文並書之硬紙牌(上端書英文「The Killer-Reynolds Is Innocent? Protest Against U.S. Court Martial's Unfair, Unjust Decision!」下端書中文「殺人者無罪?我控訴,我抗議!」)到達台北市中正路美國大使館門首表示抗議,路人先後停留圍觀,並有中外記者到場採訪。10時20分台北市警察局督察長宣善嶼隨帶警員22人到場勸導奧特華離開,拒未接受,其時圍觀者約3、400人,群情漸趨憤激。10時40分宣善嶼回局報告後即與局長劉國憲等又率領員警共35員到場警戒,此時(約在10時40分左右)台灣省警務處外事科長張漢光亦已到來協同婉勸群眾散開及力勸奧特華離場均無效,群眾並對員警報以怒喝,美大使館職員阿克曼(Karl Ackerman)曾請奧特華進館談話,亦為所拒,至11時40分,台灣廣播電台廣播記者洪縉曾攜錄音機到場,對奧特華作實地訪間錄音,奧特華且哭且訴,聲淚俱下,群眾情緒益起激昂(此項錄音未電台廣播,僅當時曾在現場試音,又美籍記者費勞仁於10時半頃,攜帶錄音機先到現場,以機件損壞未能錄音)。

(2)台北衛戍司令部於12時15分獲知群眾集美大使館門首喧嚷。情勢漸趨嚴重之狀況後,當即分別令飭台北市警察局及台北憲兵隊,以全力驅散群眾,阻使館外圍交通,保護使館安全,但警察與憲兵經常係分佈全市各處服行勤務,維護治安,無法立時集中,且當日又適值防空演習,警察憲兵均因參加演習,其部署較平日益形分散,故台北市警察局與台北縣兵隊奉命後,祇能調集有限兵員先後到達現場,除一部進入使館圍墻戒備外,大部份在使館墻外與群眾相持,又大使館前係一廣場,交通管制困難,遂不獲有效阻絕使館外圍之交通及遏阻洶湧之人潮。

(3)至13時30分左右,聚集之群眾已增至約2,000餘人,情緒益趨憤懣,此時在紛擾之中,忽有人開始向使館遙擲石眾鬨聲四起,並有2人翻越使館圍墻侵入,旋為在使館內警戒之警察逐出,其時台北衛戍司令部曾續令增調憲兵及安警察隊與警察學生增援,配合現察憲兵參加戒備。

(4)14時20分,美使館門外群眾繼續增加至約6,000餘人,此時上述增調支援之憲兵及警察學校學生尚未到達,警力單薄,無法控制,人群中先有數十人越牆打開大門,於是人群湧入,衝進使館房屋,我警察人員處眾寡懸殊之勢,又恐開槍,發生流血事件,復無其他有效武器,足以制止暴行,惟有徒手排解,盡力阻止。在此種情勢之下未能奏效,群眾續行侵入使館房屋,搗毀門窗玻璃,推翻傢俱及檔案櫃等,其中數人竟將美國國旗取下撕毀,並有人將使館內所置之我國國旗取出升起,15時許,警務處處長樂幹到場廣播,並對空鳴槍制,其時警校學生77人及憲兵隊40人方陸續到達,始將使館內群眾逐出,至15時20分左右,適有少數學生(據查為成功中學學生54人)遊行經過使館門外(並未停留),同時,「雷諾玆已飛離台灣」消息,有人在群眾中高聲傳呼,於是群眾情緒燃燒至於沸點,雖經在場憲警竭力阻止,終又被再度衝入使館,並將館內一切物品更大肆搗毀,在場大小汽車14輛亦被推翻擊毀。16時頃,增援之憲兵1個連及保安警察隊1個中隊先後到達,當將侵入館內之大部群眾逐出館外,唯復有更番衝入者,其中一部更侵入使館地下室,內有美籍職員8人由警察護救脫圍,惟有4人仍被瘋狂群眾毆傷,經警察護送醫院初步救治後,送達安全處所,16時35分,憲兵司令劉煒親率憲兵1個連到達,會同警務處處長樂幹,二面以播音車籲請群眾冷靜散去,一面並以憲警全力強迫驅散,使館內群眾於17時許完全被驅退出。此後憲警與群眾仍相持於使館外圍。至19時許,外交部葉部長陪同藍欽大使到達使館巡視,部份群眾再起騷動,有人投擲石塊,葉部長曾被投中1石塊幸未受傷,經憲警護衛,葉部長及藍欽大使安全離去。此後,由於警察憲兵及遠在郊區參加防空演習之衛戍部隊之陸續到達,至21時許,使館四週群眾悉被驅散去,計警察當場被毆受傷者共21人。

2.美國新聞處之被損毀:

5月24日16時以前,中山堂前美國新聞處之情況原甚正常平靜,警察局並派有少數警察駐留維護,不意在16時頃,在該處附近,亦有群眾陸續聚集,至17時許,增達約5,000人,雖經警察人員與及時增援之憲兵1個排,極力阻止,但群眾仍盲從不法份子繼續湧至,一小部份衝入美國新聞處肆行搗毀並圍毆警察及消防人員,至18時35分,衛戍部隊兩連趕至現場協助警察,始將群眾驅離新聞處,計警察受傷9人。

3.北市警察局之被侵襲:

18時許,群眾於搗毀美新聞處後,突有人高呼「有人被警察逮捕」,數千群眾乃轉而湧向警察局,強求釋放被捕人員,並交出在警察局之美僑(此時有美僑7人在局請求保護中),相持頗久,警察先用消防車驅逐,但群眾仍蜂湧衝擊並圍毆消防人員,除對警局車棚縱火,燒燬摩托車4輛,搗毀吉普車及消防車5輛外,在消防車上之消防人員欲放水澆散群眾,亦被圍阻,其時群眾向警局直接衝犯,且有人劫奪警員武器,外事警察盧植竟中彈倒地,至此,警察為保護在局美僑生命安全及保全倉庫內武器彈藥不得不鳴槍自衛,群眾仍向前衝擊,其中有欲退者,亦不可能,致與警察互有受傷,至19時30分左右,終被衝入警察局樓下辦公室,局內警員乃退守2樓,與群眾相持,20時40分頃,由衛戍部派兵3連馳抵解圍,並以廣播車勸導群眾離去,至23時許,始悉予驅散,計受傷警員32人,民眾11人(其中縱火焚燒警車之氣象局工友吳麥濤1人於送台大醫院後死亡),24時許,由警察局派員將請求保護之外僑7人,分別護送返家。

4.台糖大樓(駐有美方機關)之險遭波及:

15時頃,台糖大樓附近,逐漸聚集群眾甚多,且有搗毀停於大樓附近之美軍汽車情事,至15時30分左右,群眾增加至約2,000餘人,經憲兵2個連及憲兵學校學生1個隊及時趕至戒備,並於18時許,再增調憲兵學校學生1個隊,協力阻斷大樓四週交通,加強警戒,幸未肇事端,此外,博愛路、中華路、廣州街等地各有零星騷擾,均經分別派遣憲警制止,亦未肇事。


由行政院長俞鴻鈞在立法院所做的官方報告、國營的中央通訊社於暴動當天所拍攝的照片,以及聯合報的報導,都明確指出美國大使館確實被暴民闖入並且砸得稀爛。但卻有一位已退休的高官以讀者投書方式,在2008年9月1日聯合報第A11版民意論壇,發表一篇標題為「民視劉自然事件 不符事實」的文章硬拗,來看看他在聯合報投書裡寫了些什麼:

【陸以正/退休外交官(台北市)】
  毫不諱言它政治立場的民視無線電視台,昨晚8時播出「台灣演義」系列中的「劉自然事件」單元。因為該台預告時用了採訪我的1個鏡頭,出於好奇,特地抽出半小時觀看一下,不但發現與當年事實有許多出入,而且製作該片的動機更令人懷疑。
  民國46年時,我擔任新聞局第二(國際)處長,親身經歷本案。民視記者來訪問我談劉自然案,至少是1年多前的事,確切日期想不起來了。但片中敘述情景,與事實相差太遠之處,不能不予說明,免得以訛傳訛。
  首先,當時駐華美軍顧問團人員享受外交豁免權,故由美軍自組軍事法庭審理,草草四天後當庭宣判無罪。在場的美軍眷屬高興得鼓掌,引起國人非常不滿。他的遺孀在當時美國大使館門前靜坐抗議,旁觀者愈聚愈多,情緒衝動下,爬過圍牆,把美國國旗拉下來,放火焚燒洩憤。
  但這些人並未侵入大使館那棟樓房。民視製作的這部影片居然說民眾把大使館砸得稀爛,還有鏡頭證明,全是子虛烏有的新聞,企圖欺騙60歲以下的台灣人。抗議群眾進入而且砸毀的,是美國新聞處。
  媒體回顧威權時代發生的事件,以昔儆今,沒有什麼不對。但前提必須公平公正,兼顧時代背景,才能使觀眾信服。我不知道「台灣演義」系列有無製作其他影片,但本片後半部全用於描繪有多少記者因本案被囚禁,其中還有我很熟的朋友,給人的感覺是製片目的未免太偏了。
  週餘以前,綠色鮮明的電視台忽然大事追念「八二三砲戰」。我先也莫名其妙,和朋友談起時,都罵我糊塗。我仍然不解,直到有人指出,這和前陣子綠色媒體大炒「古寧頭大捷」是同一模式。我說:但胡璉所帶的兵都是外省子弟呢。他們笑我太笨,因為只要激起反共心理,就不必管太多細節了。


1957年俞鴻鈞在立法院的報告,和2008年這位退休高官的說法互相矛盾,很明顯的,一定有人胡說八道。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